主旨:連署高雄電影節「如期播映」《愛的10個條件》
 
連署訴求:

大家好,我是本連署活動的發起人鄭秉泓。

非常感謝大家參與連署,事實上我在連署的第二天即已將網友們的留言寄到「市長信箱」,在此轉貼一下高雄市政府的回應:


鄭先生,您好:

您於98年9月21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館處理,茲回覆如下:

感謝您對2009高雄電影節的關心,本館及電影節策展團隊以電影藝文交流為出發點,邀請紀錄片《愛的10個條件》參展,在保障創作自由、策展獨立與民眾觀影權利的前提上,顧及觀光產業發展的利益,為使爭議能夠儘速落幕,降低社會對立,選擇提前以特映會的方式於9月22日、23日播映,請您諒解,也請您繼續支 持高雄電影節,活動詳情請上高雄電影節官網www.kff.tw或官方部落格http://kff2009.pixnet.net/blog查詢。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非常官腔又不切實際的回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回覆當時高雄市政府「尚未」決定要讓《愛》如期於影展播映。只不過好玩的是,當我在9月25日收到這封叫我們體諒市府「提前播映」兩難處境的回覆信時,自由時報卻已獨家披露「如期播映」的消息,感覺有點錯亂……。

這中間的種種千迴百轉與最後決策的忽然逆轉,我就不多作揣測了。只不過很感慨綠營這回的操作模式,忍不住想藉機發一下牢騷。唯一欣慰的是,《愛》片終於要如期播映,歡迎大家一起來高雄看電影,觀光,吃小吃,然後切記千萬別去那些毫無民主素養的飯店消費!

由於《愛》片已確定如期播映,所以本連署即日起停止,感謝所有參與的各位,最親愛的台灣人們!


最後,附上今日投書(9月26日的《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在9月25日的《自由時報》獨家披露高雄市政府、高雄電影節策展單位、澳洲片商三方面已達成共識,確定《愛的10個條件》會在高雄電影節期間如期播映的消息之 後,《愛》片提前播映所引發的一連串爭議總算得以告一段落。不但原先因聲援《愛》片而退出高雄電影節的另二部本土人權電影《火線任務--台灣政治犯救援 錄》、《我的人權之旅》將重新應邀加入雄影片單,民進黨中央及其他社團欲在全國各地加映《愛》片的「遍地開花」計畫也已獲得澳洲片商同意,對方甚至將把加 映版權費撥出一半做為八八水災捐款,令台灣民眾倍感窩心。
 
筆者在網路上所發起連署高雄電影節「如期播映」《愛的10個條件》活動,在五天之內獲得33個團體及超過1200個人的支持,證明了台灣觀眾尊重言論自由、尊重獨立策展、尊重獨立創作的堅決意志。必須注意的是,即便整樁事件最後以喜劇收場,但是馬政府先行放棄捍衛台灣自由人權的庸懦無能儘管毫不意外)、藍營媒體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非理性污名化謾罵儘管毫不意外)、陳菊幕僚團隊以及民進黨許多政客「運作」《愛》片提前播映此一議題的操弄心態玩弄「提前」的文字意義,對於「如期」刻意模稜兩可)…仍舊是對於台灣民主開放的國際形象的一次折損。至於投機政客未與澳洲片商確認即搶時機逕行宣佈《愛》片各類加映消息先上車後補票),以及許多網友「善意地」將公視播映的「八分鐘精華版」《愛》片上傳「以示支持」的舉動(罪魁禍首自然是直接將未獲授權的八分鐘精華版放上網的公視),則是顯露出台灣上上下下對於創作者的尊重及版權概念仍是相當缺乏。
 
《愛》 片提前播映風波就像一次殘酷的官場現形記,令我們有機會好好審視藍綠雙方各自的盲點與不足。然而在全民爭看《愛》片熱潮過後,我們對於疆獨又能真正理解多 少?在雄影及後續大大小小全台加映場次結束之後,台灣觀眾往後是否還有機會循正常管道看到這部片子,理性辯論台灣對於藏獨、疆獨的立場與回應,將熱潮予以 延續、升格成為正面積極的公民歷史教育?倘若沒有國內代理商願意引進,技術上終究有點難度。因此筆者提供以下兩個建議:
 
一、台灣觀眾一人一信建議公視全力爭取《愛的10個條件》國內發行權利,取得後不但可在商業院線放映,也可舉辦全台圖書館巡迴講座,甚至邀請導演來台參與映後座談。除此,也可安排在公共電視相關頻道播映,與MOD等媒介簽約,並且發行家用版與公播版DVD,許多民眾與學校等各級教育團體應該都會有收藏意願。
 
二、民進黨中央黨部以企業募款或是開放全民預購籌募版權資金方式向澳洲片商取得全台發行權, 這不但會成為一次成功的民眾公共事務參與,同時也宣導了「使用者付費」的支持正版概念,費用上也比以「影展名義」向澳洲製片協議在台播映計次付費划算、一 勞永逸。此外,也可以考慮搭配發行熱比婭.卡德爾的中譯版傳記,籌辦相關學術研討會,讓向來對於國際事務稍嫌冷漠的台灣民眾好好上一堂新疆歷史課。民進黨 甚至可以考慮購買此片版權之後,將版權捐出來作為全台「公共財」,無償提供授權給各級學校、教育團體等使用。
 
《愛的10個條件》在台放映,可以是藝術、可以是政治、也可以是機會教育,如何轉型成為一堂非常精彩的公民課、歷史課,端看主其事者的格局與智慧
 
 

連署原文:

親愛的花媽:

剛剛看到中央社發布了高市新聞處決定將熱比婭紀錄片「提前放映」的消息

身為一名狂熱觀眾、一名「半約聘」影展工作人員、一名傳播科系研究生、一名「曾經」的高雄市民,我委實大感不解。今年七月世運那個令人振奮、感動、尊敬的花媽哪裡去了?那個從事民主運動數十年,曾經為爭取台灣民主而坐牢的花媽究竟發生了怎麼事?怎麼會在美麗島三十週年前夕,允許《愛的10個條件》以「近乎撤片」的「投機形式」低調在高雄電影圖書館草草播映了事?我所認識的,那個捍衛人權、捍衛民主、捍衛草根價值、捍衛本土生命力的花媽,您聽見我們的呼喊了嗎?

依照影展慣例,策展單位會與國外影片公司簽訂放映的場次數量,一般三場至五場為常態。如果《愛的10個條件》原先簽訂四場,如今提前到下週9月22、23兩日在高雄電影圖書館放映之後,十月份高雄電影節正式放映的四個場次勢必要與國外片商研擬加映事宜(問題在於,依照影展慣例,國外片商往往不會允許在影展期間放映八次之多),所以到時是要開天窗?還是……?

熱比婭在中國眼中,無疑是一名搞民族分裂的恐怖份子;相對地,她在另一群人眼中,卻是民族英雄、是革命領袖;然而,她在家人眼中,也不過就是一個妻子、一個母親,如此而已。《愛的10十個條件》或許在藝術成就或紀錄片美學的開創性上平凡無奇,但是這部片子無疑彰顯了紀錄片工作者最寶貴也最值得令人深思的核心價值——挖掘真實、呈現真實給社會大眾,而這不正是紀錄片不同於劇情創作最難能可貴的價值(社會責任與義務)所在?

這樣一部從多元角度去透視一名在國際間充滿爭議女性的紀錄片,標榜人權城市的高雄市政府不把它買來當成高雄市的公共財收藏在電影圖書館裡也就算了,反倒還礙於中共的威脅恫嚇以及國民黨政客及有心媒體的推波助瀾,決意息事寧人草草播映交待了事,這不僅令許多支持花媽您的高雄市民大惑不解,同時也羞辱了三十年前美麗島事件本地曾經濺落的鮮血,以及所有為台灣民主付出生命的前輩的魂魄。

墨爾本不畏中共抗議堅決在影展「如期」播映《愛的10個條件》,這是一個進步民主國家本該保有的底線。而高雄電影節「提前」放映此片的計畫宣佈之後,十月份的「正式影展場次」又將如何向所有觀眾交待?是要取消?還是與國外商討加映簽約?甚至把此片買下來當成高市「市藏」?不只中國在看、國民黨在看、高雄電影節所有觀眾在看,全世界的影展單位也都在看。

這不但攸關高雄市本身與高雄電影節的未來與格局;同時,這更關係到台灣身為民主國家的高度與視野,以及花媽您自己。





敬祝  安好











 

發起單位:鄭秉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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